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省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2023-10-01 22:02:53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省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目前已联通的27个省(市、区)并非全部统筹地区均开通相关业务,异地参保人员所在统筹地区是否开通门诊异地直接结算业务,需向其所在参保地确认;已开通相关业务的统筹地区参保人员,需按照参保地相关规定在参保地预先办理或不用办理门诊直接结算备案手续。

  

  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27个省份: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四川、贵州、西藏、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

上一篇: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政策解读

下一篇:

已是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小火箭